椿树街道工委安排2018年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及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情况
根据《北京市2016-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》有关要求,为扎实推进街道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,按照市委组织部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《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》《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》和《西城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》规定,2018年,全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名党员400元/年;全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标准提高至每个社区平均30万元/年。
结合街道实际情况,街道工委安排2018年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及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情况如下:
1.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:截止日前,街道共有党员1454名,按照每名党员400元/年的标准,需安排经费58.16万元。
2.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:街道7个社区,按照每个社区平均30万元/年的标准,需安排经费210万元。
以上2项,共计费用268.16万元。由市、区拨款,从组织部组织事务经费中列支。